从我国婚姻法视角看贾林二人能否合璧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中黛玉宝玉的故事最为后人传唱。小说中林黛玉前世是绛珠河畔的一珠绛珠仙草,受神瑛侍者(贾宝玉的前世)日日浇灌,修炼成一女体,即绛珠仙子。神瑛下凡,绛珠愿用一生的眼泪来还他的灌溉之恩。二人到了凡间却变成了姑舅表兄妹,真是造化弄人。林黛玉的母亲贾敏是贾宝玉的姑妈、贾政的妹妹。更让人唏嘘的是,贾林二人从小青梅竹马,互相爱慕,虽无名分,却也是名副其实的恋人关系,但因种种原因却未能共结连理。在小说中,我们为黛玉宝玉最终未能结为夫妻着实感到遗憾。小说毕竟只是小说,是虚构出来的故事,然而,小说也是现实抽象的反映,也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我们从现代婚姻法的角度上进行分析,他们俩是姑舅表兄妹的关系,即使没有贾母、王夫人的反对,黛玉宝玉在婚姻法上能否成为夫妻关系?下面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首先,在我国有效婚姻成立的条件分为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一.实质要件:1.双方必须是异性男女,因为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2.双方自愿达成结婚的合意,即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强迫双方结婚或阻碍双方结婚;3.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得重婚;5.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6.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的疾病。
二.形式要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办理结婚登记,在完成登记,颁发结婚证时,婚姻关系成立。
在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观念中,一般认为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代表结婚。但是从婚姻法角度在不满足实质结婚条件的前提下,即使去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也不代表婚姻关系成立。假如黛玉宝玉生活在现代,因为爱情,背着双方父母,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去民政局想办理结婚登记,可能民政局不会受理,他们也不能结为合法夫妻,因为他们是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符合有效婚姻成立的第5个实质要件。那么到底什么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种关系又如何计算呢?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孩子不能结婚。3.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儿结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儿子结婚,反过来就是不能和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结婚。
黛玉与宝玉是姑舅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从婚姻法的角度上来看,二人是不能结婚的。在现代社会中,不妨有很多类似“黛玉宝玉式的爱情故事”,举个真实例子:王先生今年29岁,几年前他和同乡一女孩产生好感。二人互相了解之后,王先生发现自己谈了多年的女朋友竟然是他爷爷的妈妈的妹妹的孙女,也就是他姑姑!后经过仔细验证,王先生及其女友属于第四代的旁系血亲。婚姻登记处回复:可以结婚,但建议婚检!还好,王先生与女友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否则他们的爱情真的就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