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继承法视角看康熙王朝九子夺嫡
清王朝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皇室的很多故事为人们津津乐道,而最引人注目的非宫斗莫属,近年来宫斗戏大火,其中皇位竞争的戏码更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最为人们熟知的应该就是康熙王朝的皇位争夺事件,史称九子夺嫡。康熙帝共有儿子24个,其中有9个直接参与了皇位的争夺。最初康熙公开立二儿子胤礽为太子,因其胞兄、嫡长子承祜幼殇,在胤礽刚满周岁时即被确立为皇太子,打消了其他皇子的野心。然人心叵测,即使是亲兄弟,在皇位面前,这种血缘关系也显得微不足道了。康熙四十七年,胤礽首次被废太子,其他皇子蠢蠢欲动,都表现出了对太子位置的觊觎。要争夺皇位的有老大胤禔、老二胤礽、老三胤祉、老四胤禛(雍正皇帝)、老八胤禩和老十四胤祯,老九、老十是老八同党,助老八争位,老十三助老四。后来,老大因野心太过暴露,遭康熙帝终生圈禁,争位无望。原太子老二于康熙五十一年第二次被废黜,并昭告天下,不再立他,也不许任何人再举荐他为太子;老三看到老大老二的前车之鉴,不敢再搅这趟浑水,主动退出。实际的竞争者只剩老四、老八和老十四。康熙六十一年,康熙帝病故于畅春园,当时八爷党支持的十四阿哥胤禵远在西北,四阿哥胤禛留京。隆科多宣布康熙遗诏宣胤禛继承皇位,是为雍正皇帝。日后八爷党人遭到清算旧账,九子夺嫡以雍正取胜告终。但是根据史书记载,康熙遗诏中是否立雍正为继承人没有确切的证据,因有人猜想是因八阿哥与十四阿哥在康熙帝临终前未在身旁,四阿哥与隆科多联合篡改遗诏。具体的细节我们后人无从得知,所以康熙帝留下的遗嘱也是一个未解之谜。九子夺嫡是历史上重要事件,那么康熙帝留下的遗诏应属于什么形式的遗嘱呢?我们进行简要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公证遗嘱,指经过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应当一式两份,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分别保存,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不得代理,古代皇帝所立遗嘱一般都是秘密进行的,不可能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并且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康熙帝在驾崩后留下的遗诏,有可能属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遗嘱,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且要由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古代皇帝以此种方式立遗嘱不太可能;录音遗嘱,指由遗嘱人口述,以录音、录像为载体形成的遗嘱,当时历史条件不可能允许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指遗嘱人用口头表述的遗嘱,须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口述,并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康熙帝留下的遗诏有可能属于口头遗嘱。
为什么说康熙帝留下的遗诏有可能属于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呢?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我们可以设想两种情况:1.康熙帝在去世前虽未再立太子,但亲手书写遗嘱,由四阿哥继承皇位;2.康熙帝在去世前未能亲手书写遗嘱,只是用口头表述由谁继承皇位,但口头遗嘱被篡改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四阿哥很有可能篡改遗嘱的内容,取夺本应属于他人的皇位。九子夺嫡,遗诏成谜,雍正为防止再出现兄弟间争夺皇位的惨剧,从此实行秘密建储制度,不再公开设立太子,由皇帝写诏书并放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直到皇帝驾崩后人才能打开并宣布继承人,这可谓是一个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