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打算离婚,没有孩子,我俩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在我结婚的时候送给我的婚房,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父母是给了首付,我和老婆后面一起还的贷款,想问一下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嘛?
答:你好,这个是你的父母给你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因此该房子原则上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你们一起还贷的那一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时你需要将这部分钱给你的妻子。
探望权的行使、中止与恢复
由最高院指导案例66号解读离婚的条件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是否会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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