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的丈夫在去年离婚了,并且也对财产之类的进行了分割,但是我最近发现他在我们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有一部分我不知道的钱转给了他的朋友,之后他的朋友在我们离婚之后,又把钱转给他了,我现在可以在去要这笔钱么?
答:你好,他的行为属于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对于该种行为,另一方在分割这一部分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而你是在离婚后一年发现的,你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探望权的行使、中止与恢复
由最高院指导案例66号解读离婚的条件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是否会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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