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请问我在结婚之后,被我丈夫家暴了很多次,现在想要起诉离婚,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你好,根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暴属于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范畴,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探望权的行使、中止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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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是否会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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